泉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再升级
2025-08-26 17:44:02? ?来源: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: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|
日前,泉州市市场监管局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版权局、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推出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》与《泉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》两份文件。 部门联动织密“防护网” 创新赋能跑出“加速度” 泉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再升级 泉州网8月26日讯(融媒体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曾华莹 苏晓晖)日前,泉州市市场监管局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版权局、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推出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与《泉州市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)两份文件。这是泉州市知识产权“大保护、全保护、强保护”协同格局深化落实、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,标志着泉州市在高效协同、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部门协同工作方面迈入新阶段。 协同攻坚 从“单打独斗”到“攥指成拳” 此次两项文件的出台与落实,核心在于进一步消除部门间的沟通障碍,推进协作联动,实现保护资源的优化整合与保护效能的倍增,促进“三化”落地。一是联合机制制度化,通过联合发文、共同制定规则,将协同保护的要求固化为长效制度,明确了各自职责与协作路径。二是会商研判常态化,各部门定期坐在一起,共同分析全市知识产权纠纷的新趋势、新挑战,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疑难杂症,制定联合行动方案,实现信息互通、标准统一、行动同步。三是平台支撑实体化,依托“知源平台”,深化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。法院在办案中发现涉诉主体有恶意注销风险,积极联合行政部门实施联合惩戒。 协同增效 释放“1+1>2”的保护动能 “一站式”确认打造解纷“快车道”。《工作指引》系统建立了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标准化流程。经市场监管、文化和旅游部门处理达成调解协议的,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。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,打通了行政调解效力不足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降低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。 证据互认筑牢保护“奠基石”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规定,对通过区块链、可信时间戳等可靠技术手段固定,或通过认证平台获取的电子数据,以及在行政执法中依法收集的物证、书证等,只要符合法定要求,在司法审判与行政裁决中互认互用,提高了执法司法效率,为案件公正高效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 委托调解延伸解纷“服务链”。法院积极引导并委托市场监管、文旅部门调解知识产权纠纷,有效促进了纠纷的“实质性化解”,丰富了纠纷解决的“工具箱”,促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在解纷环节的深度协同、优势互补。 协同成果 “创新泉州”注入强劲动能 近年来,泉州市知识产权部门协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随着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》《关于优化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等多份政策的出台,联动机制日益健全、信息共享渠道持续畅通、纠纷多元化解局面初步形成。 在深化协作过程中,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开展联合跨区域调解6次,疑难问题研讨5场,座谈调研31次,成功推动18件知识产权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。市市场监管局5名专利预审员受聘担任法院技术调查官,协助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9件,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日趋成熟。 2025年以来,市场监管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“司法+行政”的科学分工,运用行政职能分流处理412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,实现行政保护的主动、高效与司法保护的终局性深度融合,切实形成强大震慑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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